澳洲中文网-澳洲新闻

业内老将Geoff Hanmer: Opal Tower给我们的10个启示

2019年2月15日 | 编辑: |

Opal Tower不是个例,只不过它“烂”得比较明显,受影响的居民比较多而已。

Opal Tower最近是赚足了眼球——“平安夜”建筑开裂,392户居民被紧急疏散。新南威尔士大学高级讲师Geoff Hanmer说:八成的多层建筑都有严重缺陷,Opal Tower只是其中之一。而直到现在,政府只做了一个决定:打击不法建筑资质认证机构。

Hanmer先生认为政府的做法只是“隔靴搔痒”,没法解决根本问题。新州和维州政府目前的政策意味着,在建的住宅建筑中,高层多单元建筑的比例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高,悉尼和墨尔本的情况尤甚。他说:几乎所有高层多单元建筑在完工时都有缺陷,最主要集中在防水问题(可能在入住数年后都不会被发现)和防火问题。

作为“业内老将”,Hanmer先生为政府提出了一个总共10条的计划,用以解决澳大利亚建筑质量参差不齐的根本问题。

1. 允许在现有住宅区域进行更多细分以提高居住密度,而非一味地建高楼。

举个例子,一套普通独立屋所占的四分之一英亩土地,可以用来建两套同样是托伦斯产权的联排别墅尽管低层建筑也可能存在缺陷,但相较于出现问题的高层建筑,低层建筑的建造、验收和维修的问题更少,且更容易解决。

2. 在短期内,所有高于三层的新建住宅建筑必须遵守和接受更严格的法规和监督,否则不予颁发居住许可证(Occupation Certificate)。

此项工作应由州政府负责,在数周时间内即可完成。新法规应包含恰当的准则、标准和规章制度,新法规的重点应在防水和防火两方面。参与进行监督的人员可以从合格的建筑师、施工人员和工程师中进行挑选。政府应负担他们的薪资,使他们独立于设计和施工团队。

3. 政府应启动一个项目,以提高国家建筑规范(National Construction Code, NCC)中有关住宅建筑的标准。

目前NCC的规章制度中有关二类建筑(Class 2 buildings,即住宅)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创新和降低成本,不利于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对于住宅类建筑而言,应更加注重消费者的健康和舒适。

4. 应该建立一个自愿加入的建筑质量评估系统,可以类似于澳大利亚新车评估项目(The Australasian New Car Assessment Program)

上世纪九十年代,新州建筑委员会曾启动过一个类似的系统,但后来由于缺少政府支持失败了。放在今天,这可能是个好主意。

5. 如果建筑行业不支持建立上述质量评估系统,政府应引入一套强制性的“合格从业者”(qualified practitioner, QP)评估系统。

这算是为建筑质量加了一道保险。如果建筑出现问题,QP将会丧失其资质并对受损业主负责。

6. 整肃施工人员训练和认证机构,以确保所有的施工人员都有资质进行施工。

很多在施工现场进行作业的施工人员并没有接受过专业训练,也没有资质。此外,施工现场不应有文盲,所有人员必须识字,能够读懂各种指示和文件。应该定下一个目标:2025年之前,30%的施工人员应取得澳洲学历资格框架(Australian Qualifications Framework)下的四级(Certificate 4)认证;2025年前,100%的建筑工人应该能够阅读。这些标准应该成为澳大利亚统一的标准。

7. 所有工种的“领头人”(leading hands)都应该具备四级学历。

“领头人”的资质应被第三方独立检验。“领头人”应对自己的工作负责。

8. 加强对建筑商和分包商资质的监督,确保施工现场负责人具备四级学历。

所有管理岗位的施工人员都应具备建筑和(或)结构工程等方面的知识。

9. 可以考虑适当改进法律法规,以均衡开发商、总承包商和分包商之间不对等的经济地位。

经济问题可能是一栋建筑出现问题的根本原因,政府应采取措施平衡上述三者间的实力。

10. 随着高层建筑的不断增多,政府应确保有一个“增值回收”的过程,从而收回社会基础设施升级的成本。

高密度或高层建筑的不断增多,会给社会基础设施(如学校、图书馆、医院、公园和体育设施)带来很大的压力。因此,这些基础设施迫切地需要升级。而高层建筑的开发商应该为这些基础设施的升级,做出一定的贡献。

Hanmer先生总结道:“我们不需要再搞一个皇家委员会(royal commission),现在政府的权利就能办到我上面讲的这10条。”

相关文章

用户留言.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