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万别这样做! 中国人在澳买房, 结果被强制出售, 一夜间损失3000万! 数百名人被查!
最近,中国的一位千万富翁有些头大。
在2013年的时候,来自中国的陈先生听说澳洲的房市“稳赚不赔”,是个好买卖,
的确没错,要知道前几年的澳洲房市简直是火爆得不得了!
站在黄金时代的风口上,大批的中国买家涌入澳洲市场,被称作是买房如买菜!
陈先生也顺势而为,花了2360万人民币,通过中介在墨尔本买了一套五居室的豪宅。
陈先生付给了中介一大笔费用,放心大胆地甩手不管了。
然而就是因为出于对于中介的信任,可让陈先生损失惨重!
虽然一开始陈先生非常满意,中介为他找到了一处相当有升值潜力的位置,陈先生很满意,又花了几百万进行了装修。
还不到一年半,陈先生的房子就升值了90万澳币!
陈先生大喜过望,准备再过几年就转手,大赚一笔!
谁知道还没等他卖掉,却接到一个噩耗:
他的豪宅要被政府强制出售!
出售后的房款要充公!
不仅如此,
他还要多交13万5千多澳币的罚款!
陈先生如五雷轰顶!
他可是把一半的身家都赌在这栋豪宅上了啊!
本来指望这栋豪宅大赚一笔,结果赔了夫人又折兵,前后算下来,损失接近3000万人民币!
受到巨额损失的陈先生怎么也想不明白,自己合法通过中介买的豪宅怎么就被充了公!竟然还要交罚款!
还有没有天理了?!
像陈先生这样在澳洲买房、最后落到鸡飞蛋打的买家可不止一个。
去年,一个马来西亚买家在Mt Waverley购买的600万澳币豪宅也被迫出售。
一个印度买家52万澳币买的Blackburn的房产被强制拍卖;
另一个中国公司在Carlton买的黄金位置公寓房,不仅被出售,还竟然被罚了67万多澳币!
2015年,悉尼东区的一幢价值3900万的豪宅因未获外国投资审查委员会批准,而被时任澳洲财长霍奇下令强制售出,后被披露该豪宅所有者为中国亿万富豪许家印——而这只是被强制出售的316处违规购买房产之一。
(图片来源:SBS网站)
这些房产总价值约3.8亿澳元,其中约半数(144处)位于维州,73处位于新州,64处位于昆州。
而这些买家,到底是哪里没有做好?
导致政府强制性出售他们的房屋呢?
因为这一条:
海外买家可以一定一定要注意了!!
这些买家,全部犯了同一个错误:
按照澳洲法律规定,
非澳大利亚公民或者非PR只能购买新建住宅,
不能买二手房。
而买新房,
必须获得澳大利亚外国投资审查委员会的批准!
否则,不仅房产要被强制出售,
出售后的资产要充公,
还要交13万5千澳币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最高还会面临3年监禁!
由此可见,中介并没有告诉这些买家这个规定。
要么,是中介造假,要么,就是压根就没有获得投资审查委员会的批准!
在澳洲花几百万买房,最后房没了不说,各种手续费用印花税全部搭进去,还要交十几万澳币的罚款!
个人买房或者是通过中介买房,可千万了解清楚买的房子是不是二手房,有没有获得买房批准!
对此,就有网友评论到,不管是谁都得遵守澳洲的法律法规啊。
当然有一些人的确不是故意要违反规矩,而是不知道,被中介坑了。
中介如果没有及时告诉买家这个消息,那小编也要再次提醒大家,即使找了中介,也不能什么也不管了,相关的法律法规要自己要知道才行!
在澳洲,如果拖欠市政费满一定年限不交,市政府有权强制出售你的房屋。
就在去年,布里斯班市政会一怒之下,强制出售了9间房产,以追回10万澳币的市政费。
从2002年以来,布里斯班市政府共计批准出售152个物业出售,数目庞大令人心惊!
悉尼一个业主也曾经因为5年没有交过市政费,而赔了悉尼内城区一栋价值100多万元的房子…
华裔夫妇被澳税局盯上,
6套豪宅全部被没收!
罚到倾家荡产
这个相信大家也有所耳闻,偷税漏税。
52岁的Chi Van Ho及其妻子阮女士共同拥有至少6处房产,两人还深入房地产行业,建立了多家和房地产有关的公司,比如一个名叫“Golden Dragon Ho”的物业公司。
几年来,两个人通过对房子的“各种操作”(比如炒房、租赁、翻盖等)赚得盆满体钵,在很多人眼里,他们俩就是在国外奋斗成功的榜样。
然而两人却被税务局盯上了。
黑心房东不诚实,自主报税的过程中,总计少申报了$3,114,100的财产,这就意味着,黑心房东合计逃税50多万,被税务局告上了法庭。
法庭因保护被告人的隐私而没有公开他们的实际总收入,但光凭未申报收入来看,总收入应该能有个四五百万。
于是,税务局直接放大招,对两人的不动产实施了冻结措施。
之前,这样的惩罚只用于过洗钱的案件,但这一次,何阮二人的6套房产和豪车都被暂时冻结没收了。
下面的几个就比较奇葩了,不过相信也不常发生。
就算海外买家在澳洲买了房不自住,也会请中介帮忙打理打理然后租出去。
而悉尼最昂贵房区的一栋房产,却因为12年联系不上屋主,而被强制拍卖。
这名华裔买家在买下这套房产的时候,屋子不过才7.5万澳币,12年后,房子已经价值55万澳币。
可是12年里,屋主没有到过澳洲,也没有交过税和各种费用,而且谁也联系不上他,甚至没有人知道他是否还活着,最后市政厅批准他的房子强制出售。
这位业主,莫非你是忘记你买过房了是么?
澳洲还有一条“奇葩”法律,叫逆权侵占。
按照澳洲的法律规定,未经业主同意的情况下,非业主持续占用他人房产超过一定的法定时限后,该占用者可以成为该房产的合法新业主,不必付出任何代价。
换句话说,如果别人非法强占了你的房子,但是没有人管,在超过一定的时间之后,这房子就是人家的了。
在维州和南澳,这个时间限制是15年;在除北领地之外的其他州,这个时间限制是12年。
不少华人买家在澳洲买了房子,十几年都不回来看一下,连自己的房子被人占了都不知道,最后白白送给了别人一套房子,打官司都没处打…
用户留言.